浙江大立建设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文化
      中心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9938.tv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福建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修改意见

    分享到:
      来源:浙江大立建设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15 09:03:47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有效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福建规范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工作,公开5月12日,征集责任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修改意见的食品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安全

      《福建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约谈办法》)所称的约谈意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指市场监管部门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办法依法约见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修改特定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福建指出相关问题、公开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征集责任一种行政措施。

      《约谈办法》规定了可实施约谈的食品几种情形:未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未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必备条件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安全且未及时自查、约谈意整改、办法报告;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被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未按时采取排查与整改措施;被多次投诉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查证属实;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具有其他食品安全需要约谈的事项。

      《约谈办法》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责机构根据掌握的安全风险隐患,报请局领导批准后,组成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小组,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责任约谈。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小组应当由2人以上组成,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小组组成人员由实施机关根据需要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责任约谈,可以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形式,具体由组织单位根据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约谈地点一般安排在约谈组织单位,根据需要也可以安排在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约谈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约谈办法》要求,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参加,确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的,应当及时报告具体原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书面委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约谈办法》规定了约谈内容。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通报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释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告知安全风险与责任;听取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出现问题或隐患的情况介绍、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提出督促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的目标、措施和时限等要求;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约谈办法》还规定,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约谈的,约谈组织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被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约谈组织单位根据约谈情况,可以向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食品安全责任约谈行政指导书》,并抄送其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被约谈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在限期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约谈组织单位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另外,除涉及保密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的以外,约谈相关内容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约谈办法》指出,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不代替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的其他相关处理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积极配合责任约谈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方面依法裁量从轻或减轻、免除处罚、惩戒。拒不配合、消极怠慢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对查证其具有违法情形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青海海西州十大活动构建3•15宣传新格局
    下一篇:浙江省消保委约谈多家视频音频网站 要求禁止宣传“免广告”“跳广告”

    相关文章

    • 北京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做好清明节前督导检查
    • 这里奏响“华夏正音”,守护“世界记忆”
    • 聚焦进博会
    • 福州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爱心捐赠活动
    • 简单投诉72小时解决!“长三角消费微投诉云平台”在上海试点上线
    • 大黄山:如何变“流量”为“留量”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灯具消费使用提示
    • 以花为媒 农文旅融合发展赋能乡村振兴
    • 上海崇明区严格管控家庭办酒 筑牢农村疫情防控战线
    • 合肥:“万企”纷至沓来 助力“万村”振兴

    友情链接:

    • 福建厦门:开展实地抽查 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 福建厦门:聚焦“医”食住行 加强节前价格监管
    • 上海崇明:加大检查力度 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
    • 福建厦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 征婚遇到“黑婚介”?市场监管部门诉调对接破迷局
    • 福建漳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守护节日平安
    • 福建漳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守护节日平安
    • 上海虹口:开展冬季锅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北京海淀市场监管人员化身“讲解员”驻守药店
    • 湖南:开展年关守护行动确保市场安全
    • 广西划出不得触碰10条“红线” 规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
    • “郡灿化妆品”旗下鑫彤祛痘精华产品检出禁用抗生素
    • 上海崇明:加大检查力度 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
    • 铁拳行动
    • 福建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在福州启动
    • 福建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在福州启动
    • 辽宁省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
    • 广西龙胜:开展春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北京通州:“三查三比”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 辽宁沈阳:“疫”路坚守 筑牢防疫药械安全屏障
    • 江西严查哄抬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 吉林蛟河:召开连锁药店行政约谈会
    • 辽宁沈阳:“疫”路坚守 筑牢防疫药械安全屏障
    • 广东: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 提货券过期就作废?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烟花爆竹选购提示
    • 江西严查哄抬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 安徽阜阳: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 生产销售黄豆豆油皮苯甲酸超标 华豫豆制品厂被处罚
    • 辽宁营口:开展保供稳价督导检查 维护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 福建开展春节热销商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
    • 辽宁:计划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提升3年行动
    • “铁拳”行动
    • 福建厦门:开展实地抽查 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 广西龙胜:开展春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宁夏石嘴山:全面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 福建厦门:开展景区餐饮店计量行为专项检查
    • 江苏南京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万余件
    • 广西:2023年力争新增2000个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40个放心农贸市场
    • 浙江温岭开展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铁拳”行动|江西2022年查办案件1.6万件
    • 南京市雨花台区:专项检查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 生产麻花过氧化值超标 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 “线缝猪肉”落网! 四川曝光“春雷行动2023”典型案例
    • 辽宁营口:开展保供稳价督导检查 维护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 北京东城:冰雪运动正当时 把好装备质量关
    • 福建开展春节热销商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
    • 北京公布5起重点产品专项治理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 四川一酒业公司生产不合格“蜀香朗”杨梅酒被通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浙江大立建设有限公司   sitemap

    0.259s , 9179.7265625 kb